第一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了财又喜欢、崇敬于勒,直至在于勒贫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 ……此处隐藏4436个字……,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