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党史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区局每周一次自学、每季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的党史学习任务安排,二季度自学以下内容:《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12月11日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精神;《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公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贵阳市政府党组会议(第2次)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会议(第2次)学习资料汇编;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四季度(扩大)学习精神的通知等内容。
作为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和小孟税务所的分管领导,重点结合本职工作谈谈学习《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心得体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重要论述,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主要是“1+1+4+N”的监督模式(“1”是党委全面监督;“1”是纪检机构专责监督;“4”是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与系统外部监督;“N”是若干配套制度机制)。学习感触颇深,我们应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抓好落实,找准定位,履职尽责,把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同时加强自身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作为税务一线部门的分管领导我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责情况的汇报,经常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对落实责任不力的,督促抓好整改;通过党委委员上党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求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目的;建立与分管部门党支部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协助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建立部门内控机制,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事中监督与事后抽查相结合。同时邀请纪检组、风险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一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通过纳税服务热线、意见箱以及“两微一端”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抓好整改。
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而学史力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履行职责,将党史学习落实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上,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