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性与灵活性是我们在处事经常应把握的两个方面。原则性是指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灵活性是指善于随机应变,不拘泥于条条框框。把握好两者的度,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然而,处事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和谐统一,绝非易事,当二者不能协调一致时,笔者倾向于讲原则,套用“沉默是金,开口是银”这句话来说:讲原则是金,讲灵活是银。
笔者在部队时的一位领导曾把讲原则与讲灵活作这样的比喻:原则性强的人如果犯错误,就好比在沙漠上摔跤,很容易把身上沙子掸掉,所以还是干净的;灵活性强的人如果犯错误,就好比在泥水坑里摔跤,怎么掸也掸不了沾在身上的泥污。笔者仔细琢磨觉得很有道理。原则性强的人一般不会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那也在条条框框内,没有出格,属“内部矛盾”;而灵活性强的人不循规蹈矩,自以为是,自恃能随机应变,所以敢越界限,甚至于闯“禁区”,碰高压线,一旦犯戒出格,错误往往也可上纲上线,不可饶恕。
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贪官落马案。追溯他们的犯罪过程,剖析其案中情由,大多符合类似自恃能“灵活变通”而越变越出格,最终走向犯罪的运行轨迹。这些人“灵活性”大于“原则性”,对党中央的一些钢性、硬性规定,打着灵活执行的旗号,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随意变通打折扣,使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他们那里变了味,该原汁原味的却变了味,该坚决执行的却走了样,使得该彻底落实的却落了空。更有甚者,把“灵活性”用在如何应付反腐败倡廉上,有的对国家下拔的款项,不敢明目张胆地拿入个人的口袋,以“为大家谋利”为由,巧立明目把国体的变为集体的,集体的变为小圈子的,最后再变为自己的;有的对公款不敢搞“落入口袋”腐败,便变着法子搞公款吃喝玩乐,公款出国旅游等挥霍;有的对一些大的贿赂不敢一次性收取,便把它大而化小,把一次变为多次,以“小数额无伤大雅”为由便笑纳;有的对行贿“红包”不好意思直接收下,便让行贿者以玩牌方式“输”给自己。有的在初始时或数额不大时,还能在原则范围内“灵活”变通,但随着行贿的人愈多,贿额愈大,最后淹没了原则而欲罢不能、、、、、、上述所谓的“灵活变通”无不因挡不住诱惑都控制失灵,乃至完全丧失原则而犯罪,以致锒铛入狱。
由此警示我们的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上,在遵守党纪国法上,原则就是原则,底线就是底线,讲原则丝毫动摇不得,做到大政方针不能随便更改,原则问题不应随意退让;要从源头上立稳讲原则的根,不断用党性锤炼自我,以操守净化自我,任凭讲灵活诱惑力再大都不为所动,不因一时灵活处置得利大而动心,不因一时变通尝了甜头而大意;对于生活中许多看似无伤大雅、无伤原则的所谓灵活变通的事情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有时就得死心眼而不开窍,僵硬而不变动,总之,讲原则一定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