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2月任市场监管局局党委委员,在班子内负责地方公路管理局工作。根据述责述廉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如下,请各位党员予以监督。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局党委各种监督考核机制,杜绝“打擦边球”、“搞变通”等不利于工作执行的思想。实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浮于表面,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局党委应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站所,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仅仅将廉政建设工作局限于领导班子成员内部,极大地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广泛开展。细细分析,认识不足是产生该行为的重要原因。唯有全面提高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及廉政意识,才能真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将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直到各科室、各站所。充分发挥各科长、所长的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廉政氛围,真正提高党员的模范意识。领导班子不应将开展廉政建设工作看成“特殊的权利”,真正意义上的“放权”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个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的不足主要表现为:日常工作中只注重加强责任建设,未从深层次挖掘惩防体系办法。工作中,我能利用工作之机同各科长、所长进行沟通交流,用实际行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此沟通仅仅停留在日常工作上,未从深处真正遏制产生腐败的源头,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深入,仅仅浮于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注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机制,树立并加强创新意识,广泛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于构建惩防体系的建议,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