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ldf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解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解、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员工处理技巧 2014年9月2--3日(上 海)2014年9月9--10日(深 圳) 2014年10月14--15日 (上 海)2014年10月21--22日(深 圳) ◆主_办_单_位:中_华_创_世_纪_企_业_培_训
◆参_课_对_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标_准_费_用:25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课_程_背_景】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不但给企业带来翻倍的经济损失,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但降低企业领导的管理威望,而且也降低广大在职员工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让个别恶意的劳动者乘机闹事,煽动更多的在职员工参与其中,聚众罢工??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文件的相继颁布,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持续急剧递增,而当中80%左右的案件均以企业败诉告终!
过去三年来,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诉求主要有哪些?
未来三年内,劳动者的热点诉求将有哪些?
为什么企业的败诉率总是那么高,想打赢官司真的那么难吗?
明明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者严重失职、违纪违规,明明是企业很有道理,为什么 ……此处隐藏12418个字……4年2月1日起计算,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做出了严厉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能否转化为劳动者的现实权利,还需要一个过程。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劳动者平时要注意保存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工作服等。
作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如果认为员工不适合本单位,应在试用期内向员工提出,在法定期限内经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未签劳动合同而用工,将给企业带来麻烦。而事业单位聘用员工同样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北京市劳动和保障法学会秘书长、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恒顺,海淀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的汤苏莉法官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被放宽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款,是此次《劳动合同法》中调整较大的内容。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初次订立合同时,便允许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劳动者只要符合法规条款中“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便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同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比以前更为主动。可以看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被放宽了。
原《劳动法》主要考虑到企业改制转型时期应加强对老职工的保护。现实情况下,一些企业将法规误读为合同期限越短越好,以此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新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不再针对老职工群体,也考虑到了年轻职工,并将覆盖大多数职工,从而促进社会就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