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14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 ……此处隐藏9973个字……开展的教育活动,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到办公室内务整洁,实行责任工作跟踪制。
三、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或纪律作风松懈,未进行责任倒查、追责并反馈结果的1人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上半年,无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 1
和纪律作风松懈情况。
四、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工作情况的1次扣1分;报告内容、质量未达要求被点评为“差”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各股、室、处、所(中心)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按市局的要求认真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并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
五、文件、通知、材料、上级(感谢访问:wwW.)领导批示未及时批办、处理、流转、反馈等超出要求时限的,每发现1件(次)扣1分;造成延误、失误的1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各类文件、通知、材料,无超出要求时限的。
六、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1件(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没有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情况,没有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情况。
七、未按“考评方法”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结果的1次扣1分,提供的考核内容未反映工作完成结果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 2
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无漏报、迟报现象。
3 江城县司法局2014年7月29日